臻金2025年第三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5-09-05
  • 簿记建档: 2025-09-12
  • 设立日期: 2025-09-17
  • 法定到期: 2034-04-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臻金
  • 发起人: 浙商银行
  • 承销商: 中信证券
  • 发行人: 华润信托
  • 簿记人: None
  • 服务商: 浙商银行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5臻金3优先100.0044,500.002.35 %2025-09-172029-04-2644,500.00100.00
25臻金3C100.0014,500.00/2025-09-172031-04-2614,500.00100.00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级44,5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9-04-262025-09-17/3.61None
次级14,500.00过手摊还零息式2031-04-262025-09-17/5.61None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59,000.00
次级比例: 24.576%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7-02
本息费余额:173,437.65
本金余额:167,820.50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诚信国际: 83,820.51 (回收率: 48.329%)
    中债资信: 76,808.77 (回收率: 44.286%)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95.05%
    可疑: 3.61%
    损失: 1.34%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预期回收金额可以为优先档证券提供较大的现金流回收支持
  •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设置能够一定程度上缓释优先档证券利息兑付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浙商银行具备丰富的贷款服务经验,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抵销、混同风险极低
  • 浙商银行已成功发起多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担任贷款服务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负面观点

  • 入池资产为不良债权,不良债权的回收不确定性较大
  • 不良资产催收处置过程复杂多变,处置结果易受到系统性风险和偶然因素的影响
  • 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不良率攀升,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难度加大
  • 入池资产地区集中度较高,主要分布于浙江省、江苏省和北京市,合计未偿本息余额占比为71.55%
  • 本交易未设置外部流动性支持机构,优先档证券按半年付息一次,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 评级模型使用的参数假设主要是基于历史数据,存在模型局限性
  •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会增加基础资产未来履约表现的不确定性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主要为抵押贷款,且抵押物以个人住房为主,变现能力强,对回收水平形成较好支撑
  • 抵押物一二类城市占比达94.02%,区域处置环境相对良好,有利于提升回收可靠性
  • 借款人分散度较高,前十大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仅为5.43%,有效降低集中风险
  • 加权平均逾期期限较短(4.12个月),损失类贷款占比较低(1.34%),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正常情景下资产池预计可供分配回收金额76,808.77万元,覆盖优先档发行金额44,500万元,提供较强信用支持
  • 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可在回收款不足时补足优先档利息,缓释流动性风险
  • 信用触发机制完备,抵销、混同、流动性风险缓释措施充分,交易结构风险很低

🟥 负面观点

  • 资产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受催收能力、司法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
  • 部分抵押物为非居住用房(占比2.19%),包括商业用房、工业厂房等,处置难度大、变现能力差
  • 加权平均当前抵押率达111.02%,整体抵押物价值对贷款余额覆盖不足,存在资不抵债风险
  • 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风险,影响处置回收
  • 地区集中度较高,赫希曼指数为0.13,浙江一省余额占比达54.38%,存在区域集中风险
  • 若实际发行利率高于预期,可能导致优先档兑付风险

违约前分配


  1. 从信托财产中,依据相关中国法律应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费,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税收)账户
  2. 从信托财产中,应付给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的当期服务费用总额,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3. 从信托财产中,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资金保管机构根据《资金保管合同》收取的资金汇划费除外),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4. 从信托财产中,为信托设立之目的聘请评估机构、会计顾问、税务顾问、法律顾问、评级机构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承销报酬,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5. 从信托财产中,应付给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当期服务报酬总额,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6. 从信托财产中,当期支付日应支付的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金额,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7. 从信托财产中,使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顺序支付至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
  8. 从信托财产中,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资金保管机构根据《资金保管合同》收取的资金汇划费除外),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9. 从信托财产中,偿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10. 从信托财产中,当期应支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11. 从信托财产中,偿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12. 从信托财产中,偿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直至全部清偿完毕,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13. 从信托财产中,超额奖励服务费(如有),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14. 从信托财产中,剩余资金作为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顺序支付至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25ZHENJIN03:<Deal Data has no current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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