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诚2025年第四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5-09-02
  • 簿记建档: 2025-09-09
  • 设立日期: 2025-09-12
  • 法定到期: 2032-10-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交诚
  • 发起人: 交通银行
  • 承销商: 中信证券
  • 发行人: 交银信托
  • 簿记人: None
  • 服务商: 交通银行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5交诚4优先94.5429,307.402.28 %2025-09-122028-10-2631,000.00100.00
25交诚4C100.009,800.00/2025-09-122030-10-269,800.00101.00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级31,0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8-10-262025-09-12/3.12None
次级9,800.00过手摊还零息式2030-10-262025-09-12/5.12None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40,800.00
次级比例: 24.020%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5-31
本息费余额:115,702.90
本金余额:111,326.63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诚信国际: 49,077.78 (回收率: 42.417%)
    中债资信: 47,987.28 (回收率: 41.475%)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65.16%
    可疑: 11.52%
    损失: 23.33%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全部为抵押贷款,多数为居住用房,变现能力强,对回收水平形成较好支撑。
  • 抵押物一二类城市占比高(72.46%),且均已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提供相对可靠的回收来源。
  • 借款人和地区分散度较高,前十大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仅7.72%,地区赫希曼指数为0.04,有效降低集中风险。
  • 加权平均逾期期限较短(9.30个月),提高债权回收可能性并加快处置进度。
  • 资产池预计可供分配回收金额4.80亿元,覆盖优先级发行金额3.10亿元,在扣除各项费用后仍形成超额覆盖,提供良好信用支持。
  • 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可在回收款不足时补足优先级利息,缓释流动性风险。
  • 信用触发机制完备,抵销、混同、后备服务机构缺位、流动性及法律风险均有相应缓释措施,交易结构风险极低。

🟥 负面观点

  • 资产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受催收能力、司法环境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偏离历史经验将加剧不确定性。
  • 部分抵押物为非居住用房(占比3.55%),包括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处置难度较大,变现能力较差。
  • 加权平均当前抵押率达96.79%,整体评估价值对贷款余额覆盖程度较低,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能力可能更低。
  • 基础资产为不良贷款,回收不确定性高;若实际发行利率高于预期,优先级兑付存在风险。
  • 入池资产数量众多,尽调采用抽样方式,可能存在个别资产瑕疵或不符合合格标准的风险。
  • 宏观经济虽有望温和复苏,但房地产板块仍有下行压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缓慢,部分地区杠杆偏高,需持续关注债务人还款能力承压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预期回收金额相较优先级证券发行规模提供了较大的现金流回收支持
  • 设置了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可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优先级证券利息偿付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发起机构及贷款服务机构交通银行具备丰富的证券化经验和不良贷款管理能力,经营稳健,信用良好

🟥 负面观点

  • 入池资产地区集中度较高,主要分布于浙江、广东和安徽,回收表现易受区域经济波动影响
  • 不良债权回收不确定性较大,催收处置过程复杂多变,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处置难度加大
  • 未设置外部流动性支持机构,优先级证券按半年付息,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兑付风险
  • 评级模型依赖历史数据和理论假设,存在模型局限性和预测偏差风险

违约前分配


  1.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依据相关法律应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费(应支付金额)
  2.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发行登记服务费及其他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应支付总额)
  3.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当期服务费用(应付但尚未支付总额)
  4.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不含资金保管机构资金汇划费)(实际发生且不超上限部分)
  5.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审计师、后备贷款服务机构的当期服务报酬(应付金额)
  6.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当期应付利息/下一个支付日应支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7.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至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
  8.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不含资金保管机构资金汇划费)(超出部分)
  9.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偿还完毕(清零)
  10.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当期应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当期应付金额/累计应付未付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
  11.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偿还完毕(清零)
  12.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直至清偿完毕
  13. 从处置费用账户(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中,按顺序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先行垫付且尚未受偿的剩余全部处置费用(累计未偿金额)
  14.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超额奖励服务费给贷款服务机构(按合同约定/如有)
  15. 从信托财产回收现金流(信托收款账户)中,按顺序支付剩余资金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

资产池处置

报告期数期末池余额期末资产数量处置中资产已处置资产回收金额回收期初回收期末ARS
1114,936.491,850415.122,007.312,422.422025-05-312025-09-306.26%

累计回收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10-2729,307.401,692.602.28 %85.201,777.80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10-279,8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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