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欣2025年第十二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5-08-18
  • 簿记建档: 2025-08-25
  • 设立日期: 2025-08-28
  • 法定到期: 2033-10-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建欣
  • 发起人: 建设银行
  • 承销商: 中信证券
  • 发行人: 建信信托
  • 簿记人: None
  • 服务商: 建设银行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5建欣12优先75.6735,186.552.28 %2025-08-282028-04-2646,500.00100.00
25建欣12C100.0025,000.00/2025-08-282033-10-2625,000.00103.00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档46,5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8-04-262025-08-2844,175.002.661.12
次级档25,000.00过手摊还零息式2033-10-262025-08-2823,750.008.172.82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71,500.00
次级比例: 34.965%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4-30
本息费余额:603,378.92
本金余额:590,407.66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东方金诚: 107,612.14 (回收率: 17.835%)
    中债资信: 97,995.20 (回收率: 16.241%)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51.49%
    可疑: 42.51%
    损失: 6.00%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包括一定比例的抵押贷款,且抵押物以居住用房为主,变现能力较强,对回收水平形成较好支撑。
  • 抵押物分布集中于一二类城市占比很高,具备相对可靠的回收来源。
  • 借款人分散度较高,前十大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仅为1.71%,有效降低集中风险。
  • 加权平均逾期期限较短(4.31个月),损失类贷款占比较低(6.00%),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正常情景下资产池预计可供分配回收金额为97,995.20万元,覆盖优先档发行金额46,500万元,形成超额覆盖,提供较好信用支持。
  • 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在回收款不足时可补足优先档利息,缓释流动性风险。
  • 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抵销、混同、后备服务机构缺位、流动性及法律风险均较低。

🟥 负面观点

  • 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受催收能力、司法环境等因素影响,可能偏离预期。
  • 信用保证类贷款余额占比高达72.85%,还款来源单一,回收水平依赖借款人意愿与能力,且回收难度受失联和破产情况影响加大。
  • 抵押类资产当前抵押率较高(加权平均96.53%),抵押物评估价值对贷款余额覆盖程度较低,处置难度较大。
  • 部分抵押物为非居住用房,通常处置难度更大、变现能力较差。
  • 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 地区回收集中度极高,深圳地区回收占总回收比重达67.40%,易受区域经济波动影响。
  • 基础资产为不良贷款,回收不确定性高;若实际发行利率高于预计,可能影响优先档正常兑付。
  • 项目采取抽样尽调方式,个别入池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或不符合合格标准的风险。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共计11588笔,涉及借款人6875户,资产分散性较好
  • 入池资产中27.15%附有抵押担保,有利于提高基础资产回收水平
  • 基准情景下资产池60个月内预计净回收金额96850.93万元,对优先档本金覆盖倍数达2.08倍
  • 采用优先/次级分层设计、设置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及完备的信用触发机制,提供一定信用支撑
  • 建设银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具备丰富的资产证券化经验,经营稳健,资本充足

🟥 负面观点

  • 72.85%为信用类不良贷款,现金流回收依赖催收,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性下回收金额和时间不确定性大
  • 抵押物所在城市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深圳、广州等地,受房地产政策和清收环境影响较大
  • 回收预测基于有限历史数据和模型假设,存在模型局限性风险,实际回收可能偏离预测

违约前分配


  1. 税费缴纳:缴纳与信托相关的税费,实际应缴金额,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及从其他账户记入的资金
  2. 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支付尚未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该等费用(如有),应支付但未支付的费用,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3. 支付主要参与方费用:同顺序支付支付代理机构、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提供跟踪评级服务、审计师、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受托人因清仓回购而聘请的评估机构对剩余资产池进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及上述相关主体和贷款服务机构各自可报销的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固有财产垫付的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的总额,同顺序支付各项费用,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4. 支付处置费用(不高于累计处置收入金额10%):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垫付且未受偿的不高于累计处置收入金额10%(含)的处置费用,≤累计处置收入×10%,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5. 支付优先档证券利息:支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按固定利率每半年支付,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6. 记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将相应金额计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7. 支付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主要参与方费用:同顺序支付受托人、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如有)、审计师(如有)以及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各自可报销的实际费用支出总额,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8. 支付优先档证券本金:支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按过手摊还方式支付,直至偿还完毕,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9. 支付处置费用(高于累计处置收入金额10%):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垫付的高于累计处置收入10%部分的处置费用,>累计处置收入×10%的部分,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10. 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支付贷款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合同约定的基本服务费,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11. 支付次级档证券本金:支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全额清偿次级档本金,直至偿还完毕,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12. 支付次级档证券固定资金成本:支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合同约定的固定资金成本,直至清偿完毕,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13. 支付超额奖励服务费:将剩余资金的90%作为超额奖励服务费,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合同》确定(如有),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14. 支付次级档证券收益:剩余金额作为次级档证券的收益,所有剩余资金,顺序支付,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余额

资产池处置

报告期数期末池余额期末资产数量处置中资产已处置资产回收金额回收期初回收期末ARS
1602,541.0911,3404,859.009,574.0114,433.012025-05-012025-09-305.74%

累计回收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10-2735,186.5511,313.452.28 %171.3711,484.82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10-2725,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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